在某点评网站上显示人均消费近600元的沪上知名日料店被消费者投诉怀疑因食用该店提供的餐食导致急性肠胃炎
市民张小姐反映8月27日
她和3位朋友及1个孩子
【资料图】
前往上海荣新馆3号店就餐后
4个成年人皆出现上吐下泻
其中还有人被送入抢救室
记者还联系到了当天
也到店吃饭的另一位顾客
她也表示吃完后就腹痛难忍
入院检查诊断为肠胃炎
多人同时出现症状
商家联系顾客
表示如果要十倍赔偿就打官司
要么就五倍赔偿,但是要签保密协议
这样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来听民法专家怎么说
保密协议是否有效这个保密协议有可能因为会构成影响消费者人身自由而被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条款
签了保密协议还能否追偿?即使签了保密协议只要没有明确把后面的赔偿数额免除掉消费者就可以继续向商家追偿
职场中追讨赔偿却被要求签保密协议怎么办?遇到这样的情况专家只要协议限制人身自由签了也白签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郭南一